书虫华语文学>历史穿越>洞仙歌 > 二五五、叫哥哥
    当夜,他们又趁着夜露深重时去探看了。

    这段时间走过的夜路,快b十六前十六年走过的加起来都多了,因此种种套路践行起来也格外顺畅。

    夜行衣、软底靴、束发、蒙面,一气呵成,俨然是一个十分合格的梁上君子了。

    不同的是,这次十六想试试自己翻墙越屋,不再跟个小J仔似的被李玄慈夹带着进去。

    于是,夜sE中便出现了一副略微滑稽的景象。

    十六退步,助跑,接着双手双脚齐齐出动,一个大跳就想像燕子似的飞过高高的围墙,可惜这只燕子大概是只还不甚熟练倒霉燕子,最后还是被翘起来的瓦片挂了衣角,堪堪才越了过去。

    不是十六不努力,也不是她轻功差,是这墙实在建得太高,也不知一介民房的墙修得和碉堡一样严实作甚。

    李玄慈倒也真没帮忙,就这么看着她自个儿挣扎了过去,等他自己脚尖轻点飞身而过,落了地还不忘了夸奖十六一句。

    “你倒身轻如燕。”

    还没等十六不好意思或洋洋得意,黑暗中又响起李玄慈那如凉玉一样的声音。

    “马踏飞燕的那只燕。”

    这下可算点了胖Pa0仗了,十六没说话,可那双眉毛却翘得活似祖师爷钟馗的倒八长眉。

    如今她的胆子被养得b出栏的肥猪还壮,被这么刺了一句,抬手就要打李玄慈泄愤,哪里还有以往那个儒雅随和、守拙谨慎的模样。

    不过她豆包大的拳头还没落在李玄慈身上,便先瞧见了他那双眼睛,冷泠泠的,叫她一激灵打了个冷颤。手筋莫名就麻了,重重抬起,轻飘飘落下,越往下落,就越没了力气,到最后,就跟个面团一样。

    这软乎乎的面团还没蹭破李玄慈的油皮儿,便被擒了腕子,捉到身边来。

    他的指尖若有似无地触着十六手腕内侧最细的皮肤,其下奔腾的血Ye热烈地涌过,带起轻微的搏动,在他的指尖上跳跃着。

    连触感也在这寂静的良夜里变得更加清晰,他的指仿佛藏了不过毫厘长的细针,密密地刺进肌肤的每一个毛孔里,散播着麻意,却又扎得不深,于是只剩下连折磨都不够尽兴的半醉半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