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给我?不给我什么?莫千采正想着,吴潇潇又不老实了,一直往床边沿滚,好几次要掉下去。麻烦!莫千采把她使劲往里一推,也没注意分寸,看见她一头撞在墙上,晕了过去。这才用手掸了掸自己的衣服上的灰尘:“不给我,我还不稀罕呢。”然后就下楼准备买几件新衣服去了。

    如今已是徬晚,弥城的街市虽说不太繁华,但也不能说不热闹。大家伙儿为生活奔波劳累到一日将尽,吃完晚饭总要坐下来歇歇,与街坊邻居唠唠嗑。孩子们就有机会趁这个时候到小伙伴家串串门,一起计谋着玩个什么游戏,闹得大街小巷到处都是童稚的欢笑声。

    做生意的也有,这个时候最受欢迎的莫过于女子佩戴的珠钗,孩童爱吃的糖果,以及各种各样的杂技团的表演,也让人赞不绝口。莫千采看着看着,已经完全忘了自己出门的目的。这个项链她戴上会好看吗?不行,太俗了。这个蜜饯她会喜欢吃吗?不行,太甜了,对牙齿不好。这个吞剑……这剑……跟她的那把简直没法比。他就这么一直走,一直走,都把城里总共就那么几条街好几圈了,仍是流连忘返。

    这就是小城镇的快乐吗?原来生活竟是可以如此简单而又无忧无虑啊!这里的百姓,他们大多也许一辈子都不会离开弥城一步,但依旧自由惬意,无悔此生。想起自己的童年,京城之大,容不下一个小小的孩子,可不是什么好地方。世上能给人享受的未必只有权财,能给人桎梏的未必只有枷锁——作茧自缚,无茧成蝶。

    他突然也想留在这儿了。

    “大哥哥!”莫千采正慢慢悠悠地到处闲逛,突然有人扯了一下他的衣服,低头一看才发现是个七八岁的小孩子,正用一双明亮小眼睛认真地盯着他,于是蹲下来问:“怎么了?”

    “大哥哥的衣服好脏。”小孩子毫不避讳地说道。莫千采这才想起了自己此行的目的是要去换身新衣服,最近记性真是越来越差了。他尴尬地笑了笑,正要辩解什么,小孩子又开了口:“我爹是城里最好的裁缝,大哥哥跟我来。”

    原来是给家里招揽生意的,莫千采一边被这小孩子拉着走,一边再仔细地观察他的衣着。他穿得与平常人家孩子并无不同,甚至有点太过普通,布料粗糙,也没有缀上什么花纹,边线缝合潦草,还真看不出家里是卖衣服的,只勉勉强强算个吃得饱饭的样子。

    但当他看到店里那些琳琅满目却质量平平的衣服和布料时,所有疑问都迎刃而解了。跟京城不一样,这个小镇子的人们生活并不富裕,生活奢靡的家庭更是少之又少。在这样的城市里,即使有上好的布料,最精密的做工,也没有消费的群体,还不如做普通百姓的家常衣服容易赚钱。所以,这个店里的裁缝手艺虽说全城有名,但问题这城也没多大啊。何况如果只是平时下地干活时穿的,家里用针线缝缝补补就能过去。

    “爹,大哥哥来了!”

    一个中年男人正在柜台上拨弄着算筹,口里念念有词,听了孩子的喊声,抬起头来。莫千采与他对视,只觉得这张脸很熟悉,可又想不起来到底在哪里见过。

    那中年男人看着莫千采,眼里仿佛流过岁月的浊水一般,叹了口气,自言自语地感慨道:“十年过去,都长这么大了。”

    【本章阅读完毕,更多请搜索读书族小说网;https://kpc.lantingge.com 阅读更多精彩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