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同意,所以打算提交内务部一项计划书,请他们拨预算改善警察武装。让我们的警察开着时速落后的车去追捕乘坐保时捷的黑帮?这太荒谬。”

    “哈维!你真的只准备了这个提案吗?”

    光明骑士坦然说道,“亲爱的,我确实在草拟,恢复死刑法案----那位店长说得对,杀无辜之人是大罪,没有公平的刑罚绝不会产生震慑效果,而以命抵命才是公义。旧约圣经早就告诉了我们,神的公义是对等。”

    “店长?”布鲁斯韦恩问。

    瑞秋与他解释,“是犯罪巷一家快餐店的店长。我和哈维之前在那用过早餐----他问我们,为什么不能在哥谭市施行死刑。”她叹了口气,“我反对死刑。没有确切证据可以证明死刑的威慑作用。而执行死刑方面的任何审判不当或者不公,都将造成无法逆转和补救的后果。”

    “十诫明言不可杀人。”

    哈维摇摇头,“无法逆转和补救的,是被害者的生命,家庭。亲爱的,不可杀人诫命是指,不可杀无辜之人。当我们在哥谭市面临一场扫除黑恶战争的时候,政府或者法律部门依法判处死刑就是战争制胜的法宝。”

    布鲁斯韦恩听着初恋瑞秋和她现在交往的男人辩论得不可开交,他确定,是那个店长故意引起。从双方的语句中他搜集到----店长是个学识渊博之人,随口而出引用圣经旧约章节,更深谙人心:他说,同态复仇是人类本能,进化生存的支柱。

    ……深邃精雕细琢的眉眼下,有一瞬间恍惚。他知道蝙蝠侠缘何诞生:仇恨,愤怒,自责。

    他对杀死父母劫匪的仇恨,直至成年后也未曾消失。恨意更在得知那个人因作证换取被赦免时喷涌而出,令他几乎持枪----

    那时候瑞秋指责他,明言那不是正义,而是复仇。正义的目的是为了和谐,复仇则是逞一时之快。

    所以我们要建立公正的制度。

    他迷茫,探索,追寻道路。他发现夺走父母生命的是诞于哥谭的罪恶本身,他向其宣战,誓要铲除罪恶。他信任公法,决定与法律并肩而行。夜幕降临之时,他成为蝙蝠侠,背负暴徒之名,将犯罪分子交由公法审判定罪。

    但在今天,哈维丹特,执着的检察官,哥谭市正义的象征,清晰说----神说,公义为对等。以命抵命才是公义。

    哈维丹特决意要在哥谭市推出死刑法案。他毫不畏惧自己会变成黑帮全力追杀对象。

    “我要么像英雄一样死去,要么活着,慢慢看着自己变成反派。”检察官正色告诉女友,和这个布鲁斯韦恩,“法律,不应纵容恶人,无视受害者的声音。那位店主说的精准,因为死者无法发声吗?不。法律应为受害者代言,以公义维系平衡,不是为了和谐。正是我们国家法律的不健全,才令蝙蝠侠这样的人诞生!所有袖手旁观看着恶霸肆虐却无计可施的哥谭市民为蝙蝠侠行侠仗义欢呼,但他们本应该在法律的庇佑守护之下,为恶霸坐上电椅雀跃!”

    “你们想看到永无止境的蝙蝠侠一个个冒出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