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虫华语文学>竞技网游>供养一株小铃兰 > 序章3:丛林法则
    “以利相交,利尽则散。以势相交,势败则倾。以权相交,权失则弃。以情相交,情断则伤。唯以心相交,方能成其久远。”身前的男人合上书,放松地舒展了一下臂膀,眼角皱纹里是深不见底的笑意,“程澄,你怎么看这句话?”

    “噢,忘记了你正忙着。”也不知是真忘还是假忘,他说时语气里有着很易被察觉的轻蔑,弯腰伸手拽住程澄后脑勺的头发,将他暂时剥离了自己的身下。骤然的空气灌入,程澄被呛得咳了几声,抬手揩了揩唇边因被牵扯而带出的涎夜,乖顺地轻摇了摇头:“我学识浅薄,还请金总赐教一二。”

    此刻征服欲被极大满足的男人哈哈大笑了几声,指腹似作怜惜地揉了揉他的眼尾:“不懂很正常,毕竟这些也不需要你了解。你呀——”

    “做好你擅长做的就可以了。”男人拉上了裤链,又是一派衣冠楚楚的模样了。看也不看身旁跪坐着的程澄,起身长腿跨了几步去迎接来人,面上那抹讥讽早已消散,取而代之的是熟练的客套与寒暄,“哎呀,真是有失远迎,刚忙着调教这孩子,竟没注意已经这个点儿了。”

    “金总也换口味了吗?”其中一人伸出手握了握,余光瞥见他身后的程澄,又眯起眼睛仔细打量了一番,确认了眼前人的身份,饶有兴味地勾了勾唇,“这是方老板手下那个最漂亮的孩子吧,听说他不轻易给别人招待的,金总好大的面子啊。”

    “时过境迁了嘛。”金总扭头看了眼程澄,他立刻会意,跪着一寸寸挪移到谈话圈的边缘。如此恭顺,众人只稍一低头,目光便能从他雪白的下颌一路探到细突的锁骨,甚至更深更隐秘之处。金总抬手拍了拍程澄的脑袋,“若不是方老板的公司如今捉襟见肘的,也不至于送到我这儿来笼络关系。不过这孩子确实长得美,活儿也不错,各位便请笑纳了。”

    “如今竟然如此听话了吗?”刚认出程澄的那人盯了盯他因摩擦而有些泛红的膝盖,若有所思道,“小时候可比这闹腾多了,都要把你绑起来才行。”

    “你们从前就见过吗?”金总有些疑惑地挠了挠头,配合地笑了笑,“熟人就更好办了,我还怕这孩子认生,再给各位寻了不快就不好了……”

    “我们见过的。”那人看了眼身旁的两人,皆是点了点头,又望向程澄,灼灼目光中不仅盛着欲望,还装了些许期盼和鼓励,“你说对吗?”

    “是。”程澄抬起头,露出脆弱而纤细的脖颈,大而圆的眼睛微微弯垂,薄唇抿成一丝轻浅的笑意,微微颔首表示问好,“高总,张董,徐总。”

    “记性不错。”张董始一开口,将眼前的人和脑海中多年前的印象作了比对,才觉他的笑容陌生而罕见,“不过如高总所说,你从前可不太懂事,倒是总撇着嘴,动不动就哭了。”

    “现在呢?现在还会哭吗?”徐总只觉得有趣,于是打趣道。

    程澄心觉似有一道寒冰削磨成的箭,带着血淋淋的痛,径直戳穿了尘封着的往事。需要用药物甚至死亡才能终结的噩梦,于侵略者来说,眼泪却是侵犯的号角,是掠夺的高歌。他眼神暗了暗,笑意里却添了分示弱般的可怜:

    “如果把我弄疼了,我还是会哭的。”

    真像一只猫啊。

    看着几人将其拽到桌上时,金总忽然冒出了这个想法。他并没有立即凑过去,而是一直盯着程澄的表情。

    似乎是没有破绽的,半推半就地被众人扒光了身上的衣物,姿态极尽暧昧与迎合,但他却觉得像极了小时候老家养的一只白猫,总是慵懒地卧在房檐遥遥地望着,若非有求于人,从不摇蹭着尾巴以示交好。他孤僻、高傲,绝不会轻易扮作请求垂怜的模样。